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鸠江区是安徽省芜湖市市辖区,成立于1990年,由原裕溪口区、四褐山区、郊区3个区合并而成,沿用芜湖古称“鸠兹”、“长江”之意而得名。截至2015年,鸠江区辖7个街道,4个镇。国土总面积820平方公里,2015年底鸠江区(含经开区和江北集中区)户籍人口61万人。鸠江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,地势平坦,京广、京沪、陇海和浙赣线纵贯南北,是国家级“科技进步先进区”,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截至2014年7月,鸠江区辖7个街道,4个镇:四褐山街道、裕溪口街道、湾里街道、官陡街道、清水街道、龙山街道、万春街道;沈巷镇、汤沟镇、二坝镇、白茆镇。其中,龙山街道和万春街道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。2005年9月13日,国务院批准(国函[2005]77号)调整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:将鸠江区的荆山街道以及湾里镇的广福、莲塘2个社区划归镜湖区管辖。原来的鸠江区面积为153平方公里,人口为16.43万,调整后的鸠江区由于将芜湖县清水镇(不含原荆山镇区域)划入,面积增加到232平方公里,人口增加到23.42万,街道由原来的5个变为8个。